这种相机又不是拍立得,照了马上就能取相片。
我原意不过是能有个借口跟他一起,洗了相片之后一起吃个饭,氛围好的话就能直接去旅馆。
哪知道这孩子看起来天真,实际也真的很天真,竟然直接把我带到他住的地方——这孩子大概也是个富裕小少爷,在日本读研,因为喜欢摄影,还专门腾出一间房间做成暗室,用来洗照片——我对摄影一概不了解,但也知道现在数码时代,胶卷相机堪称古董,早已经不用这么古老的水洗相片法了。
一时也觉得有些有趣,这孩子并不避着我,将我也领进暗室,昏暗的光影里,我看见他美好而年轻的侧脸,一排卷翘的睫毛从他的眼睑投影下来。
真是年轻啊,好像充满了未来和希望。
我不由得回想了一下自己这么大的时候在做什么,那时候林与鹤死了没有呢?
林与鹤的影子在眼前晃晃悠悠,但是记不清楚,一时有些混乱,脑袋发疼。
我中止了回忆。
男孩子将还湿润的照片用夹子夹着给我看,我看见一个踩着木屐,穿着绣了金线草图案的水蓝色浴衣的美丽男子,弯着腰和一只小鹿对视,两只动物看起来都有些懵懂,那男人因为眉目实在生得太好,光圈打在他的脸这一侧,简直妖孽似的,这样有些发呆的神色,看起来也别有一种美丽可爱,和萌系杀手小鹿在同一个画框里,简直难分高下。
光影角度这些我不懂,但也能感受到一种非常温暖的,舒服的感觉,最直观的还是好看。
“我当时看到,就觉得好像被击中了,您,您太美丽了,就像日本传说里的妖怪玉藻前一样……啊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您真的很美……反正总之,所以我就……真的非常不好意思。”
男孩子有些紧张地解释着,见我含笑不语地看他,脸腾地红了,说到后面更是逻辑感人。
这么纯情,我都不忍心教坏他了。
小孩儿把照片晾到了客厅,有一根麻绳悬空着,绳上夹了一溜的小夹子,没干的照片就被小夹子固定着晾干。
至于墙上那满墙的照片,看来都是出自这孩子之手了。
小孩儿对此好像有些不好意思,把墙上有几张撕了下来,小声地:“有些照的一般。”
我其实看不出被他撕下来那几张和墙上剩下的有什么区别。
都很好看。好像带着阳光似的,给人以温暖的力量。
趁着晾照片的时间,我问他想吃什么,算是当作我这张照片的谢意。
对方把头摆得很厉害,坚持说占用了我的肖像权,应该请我吃饭。
让小孩请吃饭有些不太好,但我不想过多纠缠,也就答应了。
等电话不停打过来,我才想起来被我忘在脑后的旅游团。
我现在好像是走失人口。
电话过来,男孩子就有些紧张地看着我。
“你要走了吗?”
我点点头,笑着嗯了一声。
其实我大可以飞了旅行社的鸽子,但是现在我不太想和这个孩子在一起了。
他看起来很失落地,犹豫了下,还是忍不住地,问我:“那么,我能知道你的号码吗?”
“不行呢,我不随便把联系方式给一个陌生人。”我顿了顿,又好心地提醒,“你以后也不要随便带陌生人回家,很危险的。”
男孩子抿起嘴唇,半晌,才说:“你看起来又不是坏人。”
我哂笑一下:“坏人能让你一眼看出来吗?”
这个孩子身上散出的光和热,让我觉得皮肤灼痛,好像幽暗的鬼魂暴露在了日光之下。
我离开他,连名字也没有告诉。
秋深林未寒:09
漂泊的旅途很快就厌倦了,甚至使人筋疲力竭。
我回到当初逃离去的第一个城市,随随便便呆了下来,也不工作,反正我不缺钱。
只是一个人呆在空旷的屋子里,总让我觉得皮肤发冷,好像阴森的冷气从骨髓里冒出来,我又开始了频繁换枕边人的生活习惯。
我也没有想到还会再碰见那个温暖牌的小鹿少年。
是在一家l,我和我的新欢在破破烂烂的铁盒子里,听潦倒破败的摇滚歌手甩着吉他,声嘶力竭又不知所谓,勉强以两杯酒水的价格支持他们遥不可及的所谓梦想。
大概是物以类聚,我的新欢也是浪得不行,还稍微有点致郁,留着半长的油腻腻的头发,每天孤魂一样地游来荡去。
他是这家一个歌手的忠实粉丝。
大概只有在床上和听他偶像唱歌的时候,他才会像磕了药一样地又癫又狂。
这个新欢,我和他搞在一起有一段时间了,和他在一起我觉得有种阴暗的安全,和隐秘的麻痹感。
就像臭虫喜欢呆在阴冷的石头缝下面一样。
小鹿少年睁大眼,简直是像看见不可能出现的奇迹一样。
他向我走过来,不知怎么,我竟然没有忘记他,甚至眼前一下子浮起了他被我捉到偷拍时,露出的尴尬而羞赧的笑,和那整整一面墙的,被黄昏所笼罩的,温暖的照片。
“好,好巧啊。”他大概也觉得这听起来太过蹩脚了,脸一下红了起来,急忙解释,“你还记得我吗,之前我们见过的。”
我说:“你不是在日本?”
我也不知自己说了什么敏感词汇,小鹿少年脸红得更加厉害,又有些语无伦次起来:“我也没想到……我只是想碰碰运气,但是中国这么大,我也不知道该到哪里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