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大会流光溢彩的大厅里,看上去还不满十八岁的少年眼睛亮晶晶地对我笑着说:“我也看过你的啊……是你的第一本《天谴》。”
“你也开始写这种文了?”黄自强坐在我对面,对我摇摇头,格外怅惘地说:“我在美国读书的时候,最喜欢看的就是《天谴》,可惜它坑了。”
天谴,天谴。
那么多人喜欢我的那本书。
但是我却不记得了,什么都不记得了……那是哪一年呢?我盯着我的专栏看发表日期,唔,那时候我还在读书,我还在念大学,我的前途还充满希望,我的兄弟还没有消失……
我脑袋突然变得很痛,白天吃下去的生肉都在肚子里翻滚起来,脑浆和胃液似乎都喧嚣着翻腾着要涌出----
“兄弟。”一个声音清清楚楚地在我耳边说,“你得活下去,别出头。”
“我就要走了,回东北!等中国变天的那一天,你就会看到我了……这些年如果东北出了什么大事,那就是我……”
“老子是大东北的纯爷们!老子叫韩笑!有本事你们再来找我!”
“林可。”他把手拍在我的肩膀上,操场下的树影拖得长长的,月亮落在地面上,已经是深夜了,可是它一点儿也不冷,就好像----就好像还充满希望:“你别去。你要好好写,把我们、把这个时代的事情都写下来……如果有一天真的有救世主出现了,他不是你,但你会站在他身边,把他所做的事情都记下来,好让下个时代的人们能看到。你要一直写……一直写下去……”
我捂着剧痛的额头,掀开被子从电脑椅上赤着脚跳下去,翻箱倒柜地开始翻东西,我那稀少的几件衣服、我大量的书、小畑健的几部漫画……我的东西那么少,怎么还是找不到呢?
终于,我翻到箱子的最底层的时候,我知道我找到什么了。
那是一只钱夹,旧旧的,小软牛皮的----不是很贵,但据说是俄罗斯的产的……在东北买的。
这种款式在当年的学生中特别流行。
我哆哆嗦嗦地打开那只旧钱夹,它下面已经有点磨破了,和我学生时代的那几条破牛仔裤一起,再也装不下任何东西了,可也不想被看到,于是就这么埋在箱子的最角落里……
因为太沉重,所以更不能丢掉。
我哆哆嗦嗦地把相片层外面的那张武藤兰姐姐抽了出来。时光荏苒,美人迟暮,当年我从香港的报纸上剪下她放在钱夹里,至今我依然爱着她,甚至写了她的同人文……可是她再也不会出现了,只有那数g的影像保留了她最美丽的时刻。
第一张图片抽出来以后,相片层下面还有一张图。
那是一张大头贴。多年了,现在已经不流行照大头贴了----其实也没多少年,可它发黄而且泛旧,就快要模糊不清得看不见人影了。我捏着那张小图片,颓然坐在衣柜的角落里,无话可说,
刹那间往事如潮水翻涌,一别经年,旧欢如梦。时光把记忆都冲刷得几乎什么都不剩下,只有模糊照片上的另一个少年,咧开小虎牙,笑得阳光灿烂。
* * *
“嗨,还等什么呢,”一个轻快的、银铃般的声音在我耳畔说道:“快走吧,比赛就要迟到了。”
我茫然地睁开眼睛----随即就被这灿烂的阳光给刺痛了。有生以来,我从未见过这样灿烂的太阳。
一个短发姑娘在我身侧快速地走了过去,她的头发又有点棕、又有点亚麻色,在阳光下闪着细碎而璀璨的光芒,她的脖颈白得就像雪一样;她穿着红色的蝴蝶结小皮鞋和白色的长筒袜,嘴唇就像玫瑰花一样芳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