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未免有些凄凉......
转眼三个月过去。
今日军中休沐,叶念初带着妹妹出了军营,来到边关的飞光城采买些日常的物件。此刻她一袭荆钗布裙,坐在边陲的飞光城唯一一家茶馆里,发间还别了一朵小白花,正等着刚点好的菜上桌。
叶念初一想到妹妹在军营里成日里吃不饱,就心疼不已。于是一口气点了八道菜,样样有肉,想让她饱餐一顿。
茶馆里鱼龙混杂,不少人围在一起聊得热火朝天。叶家兄妹二人在不起眼的角落里,却总有人忍不住要打量两人。尽管已经穿着得很是低调,还是有人时不时偷偷打量他们。
那一桌人聊着聊着,声音忽然大了起来,似乎是在争吵。
“要我说,咱们王爷就是被那个女人给克死的!不都说温柔乡英雄冢么!”
“胡说八道,王爷英明神武,才不是那等好1色之徒。”
叶念初闻言,瞥了叶翎一眼,慌忙往她碗里夹了个鸡腿:“来来来,吃鸡腿。吃了鸡腿跑得快。”
若不是看在鸡腿的份上,叶翎回手就是一条板凳,砸死那帮嚼舌根的。
“听说王妃本人美得像是仙女下凡,要不怎么说红颜祸水呢。”
一旁一个提着篮子卖鸡蛋的大娘也凑了过去,拢着袖子道:“要我说啊,这种女人就是克夫。咱们有句俗话说得好,丑妻薄田家中宝,女人就不能长太漂亮。”
叶翎几乎是忍无可忍,正要一脚踢翻桌子,将这群人狠狠揍上一顿。忽然,靠窗的一名男子晃着折扇,嗤笑道:“最赞同这句俗话的,怕是只有生得丑的人了。”
那大娘顿时涨红了脸,捋起袖子就要寻说话人骂街。可一转头看到了那名男子,顿时眼神也变了。这世上有些人,天生就是让人不忍冒犯。
叶翎瞥了一眼,这人生得确实是好看。旁人与他比起来,都好像是脚下的泥。
男子从袖中取出了两吊钱摆在桌上,一面起身一面道:“我倒觉得,那位王妃有恩报恩,敢作敢当。其气节足令在座诸位汗颜。你们在背后议论她克夫的时候,想想是谁如今代夫从君披挂上阵,才有你们今天悠闲地坐在此处一番恶言相向?”说罢起身离去。
叶念初小心翼翼地去瞧叶翎的脸色,发现她正奋力啃着水晶肘子,似乎浑然没有听到那男子的话。
他心下叹了口气,他这个妹妹也是命苦。从小被爹娘送到那不是人待的地方,学了十年的武。与世隔绝多年,养成了这么个冷淡又没心没肺的性子。一转眼嫁了人,还是个死人。
刚成婚就守寡的,她还是叶家头一个。外人都只道她向皇上自请代夫从军,实际却是爹爹派她来保护他的。
军中哪里是人过的日子,尤其是黎国和姜国几番鏖战僵持不下。打起仗来更是澡也没得洗,军粮供不上的时候还要饿肚子。最重要的是,每天眼见的都是血肉横飞。一个女孩子家,哪里该受这样的苦?
故而最近姜国和黎国难得消停了几日,军中休沐,他就带着妹妹来到了飞光城吃顿好的,再给妹妹买些女孩子爱用的东西。譬如簪花,珠宝或者是香囊一类的。
顺带着,叶念初还打算查探一下飞光城中的姜国细作。
于是下午,两人就在街上闲逛了起来。季春时节,天气渐热。但是叶翎的存在,足以让叶念初时时都觉得置身冰窟。她冷着一张小脸,少年老成地背着手走在街上。两旁上铺里的绫罗绸缎,她是瞄都不瞄一眼。
长安里就是再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也总会时不时透出娇憨。可他妹妹别说是娇憨了,平时一张脸板得跟万年寒冰似的。就连容亲王死的时候,她也一滴泪没有掉过。有时候叶念初也怀疑,他妹妹这颗心是不是冰做的。
他将叶翎带到了一家胭脂铺里面,让她专心挑选胭脂。
叶翎其实对胭脂并没有兴趣,不过哥哥既然带她来了,她便也认认真真看着。叶念初见她挑选得认真,便随老板进了里屋。
这胭脂铺子只是个门面,内里却是一处暗哨。叶念初最近得到消息,城中进了不少的细作,所以他要亲自来查探一番。
叶翎抱着胳膊皱着眉头看了半晌胭脂水粉,店小二小心翼翼地看着眼前这个杀伐气很重的美貌女子。她往那儿一站,别的姑娘都不敢走进来了。
“姑娘,你选中了没有?”店小二一面瞄着里屋,一面偷瞧着叶翎。
叶翎闻言,缓缓伸手指了指其中的一盒:“这个擦在哪里?”
“擦在脸颊上的。”
“那这个呢?”她指着一盒水粉道。
“也是擦脸颊上的。”
“都有什么用?”
店小二热心道:“这个水粉呢是用来将脸涂得白皙的,可以遮盖脸上的红晕。而这个胭脂呢,只需要一点点,就能让面色看起来红润娇俏。姑娘要哪一个?”
“那这不是白费事么?”叶翎嘀咕了一句。
店小二怔愣了片刻,黑着脸走到门边,摆出了手势:“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