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华兴奋地在工作室里来回踱着步子,不行!偷偷移走会把事情弄僵,倒不如跟黄兴维董事长直接提出,他应该会答应自己这一请求的,自己的价值还远远没有用完。
想到这里,他拨通了黄兴维的手机,道:“董事长,这个年轻人大部分细胞已坏死,要恢复起来不是一天两天能解决的事,为了不耽误工作,打算把他放在我的家中慢慢治疗研究,您看这样行不行?”
“博士,这没有问题,如果你不好搬运,我派人过来帮忙。”黄兴维很爽快的答应下来,他是这样想的,一个活过来的人对于博士来说可能有些研究价值,但对自己还不如一具死尸更有用处。
程华当即忙活起来,费力的将饶铖搬进面包车里,然后,开车回到家里。他居住的二层小楼房,是在富人别墅区里,房间里有一间经过加固从新修建的地下室,这里的所有仪器设施,比他办公的条件不差半分,在这里基本是安全的。
他有一个女儿,正在京城上大一,只有寒暑假才回到家中,妻子早已离婚去了国外,平时家中也只有他自己,做起事来比较方便,待自己的女儿回来,估计饶铖已经恢复了正常。
饶铖被放在地下室,浸泡在一个大浴缸中,里面全是各种药材勾兑而成得溶液,这可是程华多年研究摸索的成果,对坏死的细胞有极强的修复作用,不过,还未在学术刊物表过。
整个恢复治疗过程中,饶铖可不会坐等被动恢复,他家以前的邻居老大爷是个练武的,挺喜欢他,从上小学起,就传授气息修炼方法,包括一些拳脚功夫,到了十五六岁,俱然成功打通任督脉。他决定试一试,每天在程华上班后,将气息慢慢往丹田处汇集,逐渐沿着任督脉循环往复,不间断的一点点推进,几天后有了一些效果,部分脑细胞开始复活,一个星期后他的眼睛张开,能勉强说几句话。
一个月后,饶铖终于可以下地走动,这时的他,丹田已有了气感,全身毛孔一呼一吸,天地灵气涌蜂而来,渗进体内汇入丹田,身体机能处在全面恢复中。如此迅,与强大的魂魄相关,那两个在虚空喝酒的脏老头,分别拍入的纯阳纯气,冰火两重天的滋味,可把他折腾惨了,差些魂飞魄散,迷糊过去
饶铖的身体机能恢复快好转,可把程华高兴坏了,在救治恢复的过程中,对细胞的启动,为他积累了不少经验,在医学上的价值,那是难以估量的。
两个月一晃而过,饶铖体内气息突然疯狂流动,全身筋脉骨骼“嘎嘎”不停的响动,“轰轰!”连续震动,气血贯通,精气旺盛,力量在加大,敏捷反应能力在加大
饶铖终于恢复如初,力量和敏捷度更加强大,他的魂魄经历过空间隧道的磨砺,要比普通人强上数倍,这点程华当然是不知道的,不过,饶铖能恢复正常,可把他高兴的要命。
这天晚上,程华提前在酒店买了不少好菜,提了几瓶酒回到家中,把饭桌搬到地下室,酒菜摆上桌子,给自己和饶铖倒满酒,他满脸喜悦道:“今天有两大喜事,一是你的身体恢复到正常,我的任务算是完成。二是我为你弄到一张身份证,上面的人与你同名同姓,家住贫穷山区,只有一个妹妹和奶奶,他是挖矿被埋窒息而死的,尸体偷运到我这里,让人惊异的是,那年轻人无论个头长相都跟你十分相像,我随手就把他的证件拿了过来,如果以后碰到他家乡的熟人,你可以装作大脑被车撞了,受损失去了记忆,没人能分辨出来。”
饶铖并没有急于表态,倒是沉吟顷刻,然后道:“程兄,谢谢救命之恩,不过,让我猜猜,你救我并不是出于善心,而是出于猎奇,才出手的对吧?”
说这话时,他死死盯注程华,在他认为,俩人之间应该提前说清楚,或许更能疏通猜忌,加深友谊。
程华倒也畅快,笑着点头道:“饶铖,你说的不错,我的确没有无缘无故的想去做什么善事,我从来都没有这个愿望。”
饶铖一笑,道:“这样挺好的,既不为情所困,又可落个自在一身轻,令人羡慕啊,你适合去当和尚,绝对是个高僧。”
他摇摇头,苦笑道:“如果当了僧侣,我肯定要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不轮回,连做个小毛毛虫的福分,大概都难以如愿,我的杀孽太深了,阎王爷一定在记恨我。”
饶铖顿时讶然道:“难道你偷偷杀掉了不少人?”
他摆手一笑,道:“我可没有杀过一个活人,但是我却杀了不少尸体,不是说死者为大吗?可我将多少尸体毁掉了,按老百姓的迷信说法,这是断子绝孙的事。”
“嗨!人死后魂魄都跑了,留下的不过是个臭皮囊,难不成还能回来复活”饶铖说到这里,突然意识到什么,嘎然住口不再言语。
程华可是明白的很,笑的花开似得,故意打趣道:“你饶铖不是也跑了回来,如果没了尸身岂不成了游魂野鬼了?”
饶铖自知失言,哑然一笑,摇头默然不语,想想那地府比人间更黑暗更是无处说理,连问都不问,凭着判官的情绪就可以随意裁定你的命运,连伸冤的地方都没有,想到这里,他深深地叹息一声,唉
程华的心顿时活泛激动起来,看来自己猜的不错,真有地府啊!他惊喜的盯注饶铖问道:“难道地府真的存在这个世界?如同民间传说的一般?”
饶铖看了一眼程华,不忍心对这个救命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