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啊……这周末去游泳吗?”
武勋眉梢小浮动地挑了挑眉,我知道这是他这是有些惊讶的动作,“我这周末可能有事……不去了。”
“恩,好。”我不再多言,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我吃了武勋的脑子。
我忍不住**呕起来。
接下来的日子散发着试卷的油墨味道。不断的做题,不断的考试。成绩趋势的折线图横坐标无限被拉长。只是纵向排名上名列前茅的只剩下了我和肖琛。
柳秀秀每天在画室里昏天黑地。
武勋浪子回头再回头,在知识的海洋里又变成浪子。班主任终于在一群悔过自新的人中找到了一个反面,告诉了大家什么叫做不坚持就是失败,武勋又成为了各科老师口中要是心思全部放在学习上就不得了的倒霉学生。
从小人缘极好的我突然变成了一个人。我成日惶惶不安,犹如偷了主角神兵的炮灰,现在的作威作福都是以后的作死。
我一直在找那个神经病。
有一天收拾课桌,突然发现武勋去年送我的生日礼物,一本英语习题集,里面有一张小卡片。上面是武勋狗爬一样的字。
“儿子,上阵父子兵。咱们再考一个学校呗。”
我看着卡片就笑了,笑的眼睛都疼了。
所以当那个穿着风衣的神经病出现时,我有了一种解脱感。
“你吃了那个臭小子的脑子。”神经病瘦得几乎成了一具骷髅,只有那双浑浊的眼睛还带着点活人的气息。
“你认识的不是肖琛,而是武勋。”
“对,我最初开始选中的人也是他,只不过没想到你做得更好。”神经病漏出一嘴黄牙。
我半垂着头,手在口袋里死死握着那个冰冷坚硬的东西,“吃脑子的方法是你告诉他的是吗?”
“嘻嘻,不要吃醋……”神经病搓了搓手,“我说了,你做的比他更好。”
“因为我吃了两个人的脑子?”
“不,因为你吃了三个人的脑子。”
我慢慢走近,继续提问:“你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神经病叹了口气,“为什么就是不好好听我说话呢?我说过啊……我的脑子要坏掉了啊!”说着他还很做了个很夸张的动作。
就在这时,我掏出口袋里的小刀像他捅去。
小刀正中神经病的胸口,可居然没有流出一滴血,小刀刺中的不像是人的ròu_tǐ,而是一截腐木。
我不可置信地看着手中的刀,正准备再补几刀的时候,突然感到脑后一阵剧痛。
我昏倒前挣扎着回头看了一眼,一个人举着一块带血的石头,面部狰狞而又蠢笨。
迷糊间似乎听见有人在叫我。
我想,一切都结束了吧。
☆、结局二 我是一个幸运的人
(十三)
我刚认识戚岁的时候,他比我高。
经常穿着游泳短裤,站在泳池边做热身运动。看见我来了,就笑得跟个小傻子一样跑过来抱我一下。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就比他高了,就像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喜欢上他一样。
我一直以为是因为他皮肤滑,所以我喜欢和他肌肤相亲,可直到有一天我在梦中把笑得像傻子似的戚岁**到泣不成声的时候,我才知道我喜欢他。
从此再也不敢留他在家过夜,我真怕自己做出点什么出格的事情来。
戚岁总说我运气好,我也这么觉得。
我出柜出得十分顺利。
在我查阅同性恋方面的资料的时候,被爸妈发现了。我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做通自己的思想工作的。在确认我的确是同性恋,不是青春期性别认知障碍后,我爸妈只是教育我要洁身自爱,不乱交后,这件事就算揭过了。
我妈甚至好像有些察觉到我对戚岁的心思,对戚岁就像另一个儿子一样的照顾。
看呀,我运气多好。
我的余生只需要守着戚岁,等我们长大,等他也爱上我。
我甚至想到了以后要是他出柜不顺利,我就替他去叔叔阿姨那里挨打。我想着我要努力变得更优秀,让叔叔阿姨挑不出我的毛病,想着如果他们要是希望戚岁有孩子,我就努力赚钱让戚岁做试管婴儿。每每想到这些,我都能从梦中笑醒。
慢慢的,耽美文化开始流行,我和戚岁身边总有几个女同学喜欢拿我们开些小玩笑,我暗自窃喜,戚岁也不排斥。偶尔戚岁为了逗他们还会配合我做些亲密的动作,戚岁只是因为好玩,而我就可以肆无忌惮享受片刻地肌肤相亲。
我又再次感叹,我运气真好。
然后我认识了肖琛。
哪怕现在各类网络社交媒体上,同性恋似乎一抓一大把,但是肖琛是我现实生活中遇到的第一个同类。